上海合作组织

一、简介

上海合作组织(英语:Shanghai Cooperation Organization,俄语:Шанхайская организация сотрудничества),简称上合组织(SCO、ШОС),起源于1996年成立的上海五国会晤机制。五国会晤成员包括中国、俄罗斯、哈萨克斯坦、吉尔吉斯斯坦、塔吉克斯坦,是关于加强边境地区信任和裁军的谈判进程的组织。

2001年6月15日,上海五国元首在上海举行第六次会晤,乌兹别克斯坦以完全平等的身份加入上海五国,六国元首签署了《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》,上海合作组织正式成立并成为永久性政府间国际组织。2017年6月,印度和巴基斯坦正式成为上海合作组织成员。

截至2020年官网显示,上海合作组织共包含8个成员国(中国、俄罗斯联、哈萨克斯坦、吉尔吉斯斯坦、塔吉克斯坦、乌兹别克斯坦、印度和巴基斯坦)、4个观察员国(白俄罗斯、蒙古国、伊朗、阿富汗)、6个对话伙伴国(土耳其、斯里兰卡、亚美尼亚、尼泊尔、柬埔寨、阿塞拜疆)。2019年,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国内生产总值总和约19.25万亿美元,占全球经济总量的21.9%。

二、宗旨和原则

根据《上海合作组织宪章》和《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》, 上海合作组织的主要宗旨是:加强成员国之间的相互信任与睦邻友好;发展成员国在政治、经贸、科技、文化、教育、能源、交通、环保等领域的有效合作;共同维护地区和平、安全与稳定,推动建立民主、公正、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。

上海合作组织遵循以下基本原则:恪守《联合国宪章》的宗旨和原则;相互尊重独立、主权和领土完整,互不干涉内政,互不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;所有成员国一律平等;通过相互协商解决所有问题;不结盟、不针对其他国家和组织;对外开放,愿与其他国家及有关国际和地区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对话、交流与合作。

上海合作组织积极倡导并实践以相互信任、裁军与合作安全为内涵的新型安全观,以结伴而不结盟为核心的新型国家关系,以大小国家共同倡导、互利协作为特征的新型区域合作模式,并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以“互信、互利、平等、协作、尊重多样文明、谋求共同发展”为基本内容的“上海精神”。